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通过公开承诺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南医大组 [2010] 30号)和《澳门威斯人0168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南医大药[2010]7号)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推动我院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促进学院科学发展,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围绕创先争优,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典型示范、群众评议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是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1、总体要求。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和年度工作目标,对照“五个好”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承诺内容,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提出创先目标和承诺内容;党员对照“五带头”标准,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确定争优目标和承诺内容。
2、具体内容。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要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实施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努力提高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与迎接建党九十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相呼应,努力促进学校发展、维护校园稳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氛围。公开承诺的内容要根据岗位类型和个人工作实际,分类别、分层次,不搞“一刀切”。院党委要求教职工党员着重围绕“三争三优”进行公开承诺,即“争学习、争贡献、争模范,教学优、科研优、服务优”。通过公开承诺切实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学生党员围绕“四个一”目标责任制公开承诺,即“树立一个榜样,联系一名同学,做好一项工作,带动一个宿舍”。通过公开承诺切实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党支部围绕“四化一主体”进行公开承诺,即“支部生活正常化、政治学习主题化、支部活动生动化、党员发展规范化,尊重党员主体地位”,通过公开承诺切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方法步骤。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照要求进行自查,在找出差距的基础上,针对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自身素质、立足本职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做出创先争优的具体打算和书面承诺,分别签订《党支部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各党支部负责人对所属支部和党员的公开承诺目标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和指导意见。承诺书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领导点评。领导点评是贯穿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的重要推进方式,通过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调研、深入基层党组织点评等形式,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
1、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学院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各党支部,督促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负责做好联系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点评和督导工作,力争把联系的党支部创建成为学校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示范点。
2、建立组织点评制度。院党委对党支部原则上每学期、各党支部对党员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组织点评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点评可采取集中点评和现场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点评之前,各支部应向院党委、党员应向各支部汇报参与活动的情况。
3、点评方法和步骤。领导点评要做好充分准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点评时,要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汇报,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明确努力的方向。各党支部对领导点评情况要作好书面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
三、典型示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把发现、树立、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
1、注意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配合学校在教职工党员中开展“三最”评选活动,即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含教辅、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人员评选;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三星”评选活动,即学习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评选。通过开展各种先进典型评选活动,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汲取奋发进取的精神动力。
2、积极组织开展“双学”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七一”前夕,开展“双学”活动,即“学党史,树理想信念;学典型,树人生标杆”。通过“身边的党员”征文和演讲、演唱爱国革命歌曲、党史知识竞赛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史,了解党在社会发展各阶段的不同历史任务,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途径,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同时,营造学典型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和阵地,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宣传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确立新时期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新坐标。
3、开展“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大讨论活动,并将讨论活动与党员公开承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进学院、学校事业发展。
四、群众评议。开展群众评议活动是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积极地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举措。
1、评议内容。各党支部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争创主题和“五个好”、“五带头”的争创目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心工作,精心设计评议内容,从活动目标是否达到、发展思路是否清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完成、工作措施是否得力等方面进行群众评议。
2、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群众评议,上半年结合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下半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评进行,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账,做好详细记录。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各党支部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典型示范、群众评议等推进方式,进一步推动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澳门威斯人0168党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公开承诺书等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