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斯人0168信访工作程序和要求

发布时间:2009-11-10浏览次数:540


  • 信访工作是指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或以其他形式向学院以及学院各系室反映问题的活动。信访工作是指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学院各级领导和各系室办理群众信访(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信访件)的过程。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
    (二)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四)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耐心解释。  
    二、信访工作的形式及程序
    我院信访工作的形式有办理群众来信(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信访件)、电讯来访(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人员来访等。各类信访的办理程序:
    (一)群众来信的办理
    1 .办信程序
    ( 1 )学院党总支、行政为收件人的信访件由院办专门工作人员启封、登记;各系室为收件人的信访件由各系室指定人员启封、登记。
    ( 2 )院办对一般群众来信附“转办单”,经主管院领导审核、拟批后转有关系室办理;对揭发、举报类的群众来信,涉及党组织、党员问题的转学院党总支纪检委,涉及其他人员的按院领导审核批示的途径办理。
    ( 3 )各系室对一般群众来信,凡在自己职权范围能够解决的问题,均应认真予以解决;对揭发、举报类的群众来信,涉及党组织、党员问题的转学院党总支纪检委,涉及其他人员的转院办。
    ( 4 )凡受理一般群众来信的系室,应在收到信访件之日起 15 日内向院办反馈办理结果,并认真填报“转办单”。
    2 .处理和答复
    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应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 1 )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快处理。
    ( 2 )对重要来信的处理,院办应及时查询查办。
    ( 3 )解决、处理问题需要两个以上系室协调工作时,由主要承办系室主动协调,相关系室协同办理,或按解决、处理问题的先后顺序依次由有关系室办理。
    ( 4 )各系室在职责范围内确实难于处理的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由院办请示学院有关领导后协调处理。
    ( 5 )需要答复的群众来信,由承办单位负责答复并负责传递、送达。答复内容包括处理过程和结果,以及有关的政策解释。复信、复函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电讯来访的办理
    1. 对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当时回答的应当时回答,不能当时回答的应准确记录(传真件应复印,电子邮件应打印),及时登记、摘要,尽快办理和答复。电话来访应在 3 天内予以答复。
    2. 电讯来访一般应按群众来信的办理程序办理。  
    (三)人员来访的接待和办理
    有关系室和工作人员对群众正常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耐心解答、正确疏导、化解矛盾,对不能当时解决、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记录、登记、摘要,尽快办理。要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三、信访材料的登记、存档
      (一)登记
    1 .对信访案例应逐一登记,填写处理情况(包括夹带的所有证件、物品的处理情况)。
    2 .院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均应使用统一的信访案例登记表。
      (二)存档
    1 .处理完毕的信访材料包括信访件、领导批示、承办意见、处理结果、统计材料等均应存档。
    2 .对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信访材料一般短期保存;带倾向性、突发性和不安定因素问题的材料一般长期保存;揭发举报类信访材料一般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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